各工会小组:
根据校工会通知,决定评选2015—2016年度先进女教职工、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,于2017年“三八”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表彰。现将评选条件和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:
1.先进女教职工
⑴在我校工作满两年的在册女教职工,均可参加评选;
⑵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学校;
⑶积极参与学校的发展和改革,认真学习《教师法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做到学法、懂法、遵纪守法,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⑷立足岗位,工作成绩突出,积极参加各级女教职工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⑸家庭和睦,邻里团结,教子有方,在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中,起到文明表率作用,受到群众的好评。
2.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
⑴连续两年分管或负责女教职工工作,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;
⑵关爱女教职工,能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,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;
⑶坚持原则,廉洁奉公,办事热情公道,任劳任怨,不计较个人得失,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⑷熟悉女教职工工作,有较强的工作能力,女教职工工作成绩突出;
二、注意事项
根据校工会评选比例要求,机关部门工会可向校工会推荐4名先进女教职工和2名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。请各工会小组推荐1名先进女教职工或1名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,填写附件1、附件2,经工会小组评议,部门负责人推荐后,将申报表、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纸质版于2017年2月22日(星期三)中午12:00之前交至机关党委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@nwpu.edu.cn。
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件:(word版通知及申报表)
1.西北工业大学2015-2016年度先进女教职工申报表
2.西北工业大学2015-2016年度先进女教职工工作者申报表
机关部门工会
2017年2月20日